“在我国鞋类产品出口**数量较大,国外市场占有率较高的情况下,单纯依靠数量扩张来实现进一步扩大出口的目的有很大难度。”商务部外贸司巡视员刘新华4月26日下午在广交会“欧盟鞋类市场研讨会”上表示,目前我国鞋类产业迫切需要解决如何从依靠规模扩张和数量增长向依靠质量和品牌求效益转变的二次创业的问题,也就是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使我国鞋从数量主导型过渡到以质量品牌效益为主导的发展阶段。
欧盟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欧盟东扩及取消对我鞋类产品进口配额,为我国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但同时我国鞋行业也面临着更多的非关税壁垒的挑战,希望广大企业充分认识目前对欧盟鞋类产品出口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并通过政府、行业中介组织和企业三位一体共同努力,在提高我国鞋类产品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创中国自有品牌,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实现鞋类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保持我国鞋类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
商务部一直非常重视中国鞋产品出口问题,并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研究运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已安排的轻工产品促进资金,支持鞋类企业开展贸易促进活动。目前此资金实施办法正在制定中,具体使用方向主要定位于扶持鞋类产品的出口销售渠道的拓展,主要用于涉及研发能力的提高,出口营销方式的改革,行业标识的海外注册和推广宣传,行业操作规范的研究制定推广等项目方面。
二是促进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创中国自有品牌。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聘请国外设计师合作开发研发中心等方式,加强国际同行业技术交流和合作,提高产品档次。
第三,推动制定和实施行业标识和创集体品牌工作。目前商务部正在积*推动轻工商会编制鞋类产品出口行业标识工作,以通过行业标识的实施,逐步使行业标识诚为鞋类出口产品质量和品质的保证,成为鞋行业的“纯羊毛”标志,进而成为鞋类行业出口的集体品牌。行业标识主要包含国外主要出口市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市场准入环境要求,国内现行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等。
第四,推动销售方式改革,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现代销售网络。通过资助有关行业中介组织邀请国际知名营销大师授课等方式,向企业宣传现代营销理念,加速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营销体系,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收购国外成熟销售网络,设立专卖店等方式,创建自有销售渠道。
第五,实施出口市场和产品档次多元化。政府通过发布新兴市场鞋类产品出口指南等方式,鼓励企业大力开拓俄罗斯、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同时积*推动鞋类产品出口档次多元化,鼓励和帮助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其中高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争在出口同等数量的情况下扩大出口金额。
第六,加强面向企业的政府信息服务和预警工作。由政府出资购买主要进口国的鞋类产品海关统计数字,并结合我国产业和出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建立轻工产品贸易指南和在政府网上设立专栏等形式,及时将各国市场的鞋类产品、进出口数量、价格变化等情况通报有关企业,以便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达到预警的目的。
第七,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突破国外贸易限制措施。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遇到的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为帮助我国皮鞋行业应对和跨越这些措施,商务部组织轻工商会等单位编制了皮革及皮革制品出口技术指南,和出口鞋类技术指南。
欧盟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欧盟东扩及取消对我鞋类产品进口配额,为我国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但同时我国鞋行业也面临着更多的非关税壁垒的挑战,希望广大企业充分认识目前对欧盟鞋类产品出口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并通过政府、行业中介组织和企业三位一体共同努力,在提高我国鞋类产品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创中国自有品牌,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实现鞋类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保持我国鞋类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
商务部一直非常重视中国鞋产品出口问题,并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研究运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已安排的轻工产品促进资金,支持鞋类企业开展贸易促进活动。目前此资金实施办法正在制定中,具体使用方向主要定位于扶持鞋类产品的出口销售渠道的拓展,主要用于涉及研发能力的提高,出口营销方式的改革,行业标识的海外注册和推广宣传,行业操作规范的研究制定推广等项目方面。
二是促进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创中国自有品牌。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聘请国外设计师合作开发研发中心等方式,加强国际同行业技术交流和合作,提高产品档次。
第三,推动制定和实施行业标识和创集体品牌工作。目前商务部正在积*推动轻工商会编制鞋类产品出口行业标识工作,以通过行业标识的实施,逐步使行业标识诚为鞋类出口产品质量和品质的保证,成为鞋行业的“纯羊毛”标志,进而成为鞋类行业出口的集体品牌。行业标识主要包含国外主要出口市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市场准入环境要求,国内现行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等。
第四,推动销售方式改革,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现代销售网络。通过资助有关行业中介组织邀请国际知名营销大师授课等方式,向企业宣传现代营销理念,加速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营销体系,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收购国外成熟销售网络,设立专卖店等方式,创建自有销售渠道。
第五,实施出口市场和产品档次多元化。政府通过发布新兴市场鞋类产品出口指南等方式,鼓励企业大力开拓俄罗斯、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同时积*推动鞋类产品出口档次多元化,鼓励和帮助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其中高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争在出口同等数量的情况下扩大出口金额。
第六,加强面向企业的政府信息服务和预警工作。由政府出资购买主要进口国的鞋类产品海关统计数字,并结合我国产业和出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建立轻工产品贸易指南和在政府网上设立专栏等形式,及时将各国市场的鞋类产品、进出口数量、价格变化等情况通报有关企业,以便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达到预警的目的。
第七,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突破国外贸易限制措施。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遇到的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为帮助我国皮鞋行业应对和跨越这些措施,商务部组织轻工商会等单位编制了皮革及皮革制品出口技术指南,和出口鞋类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