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哥伦比亚贸易工业和旅游部外贸总司第0156 0190 2607号部令,哥于5月25日正式决定对原产于我国的球类制品(税号为9506.62,包括篮球、足球等可充气球类,但高尔夫球和乒乓球除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按照哥法律规定,中国的涉案企业及相关利益方应于7月19日前填写并递交调查问卷。
根据《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在调查期内生产和向调查国或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同时全部涉案企业应积*参加应诉,以维护我国出口产品的海外市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相关涉案企业对此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