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 0190 2607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与环境大会上,与会各方提出签署一个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国际公约。公约的内容*终于1973年3月3日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举行的由81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被通过,后定名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日本是在1980年3月被批准,同年11月正式成为缔约国。中国则是在1981年4月8日正式加入。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英文全称叫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并以每个词的开头字母简写成“CITES”。截止到2006年12月,已有169个国家地区成为其成员国,其总部设在日内瓦。
依据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和保护程度的需要,CITES将其分为三类物种:
**类:附录Ⅰ (AppendixⅠ)
应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这些物种的贸易必须加以特别严格的管理,以防止进一步危害其生存,并且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科研交换、繁殖研究等)才能允许进行贸易。
第二类:附录Ⅱ(AppendixⅡ)
目前,尚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加严格管理就有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和为方便濒危物种的贸易管理而必须具备出口国的出口许可证的物种,管制其国际贸易。
现在,日本进口的**皮革大多数是属于第二类物种,并附有原产国(再出口国)的CITES许可证。
第三类:附录Ⅲ(AppendixⅢ)
包括任一成员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进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贸易的物种。任何国家出口时,应事先获得并交验原产地证明书和出口许可证。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英文全称叫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并以每个词的开头字母简写成“CITES”。截止到2006年12月,已有169个国家地区成为其成员国,其总部设在日内瓦。
依据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和保护程度的需要,CITES将其分为三类物种:
**类:附录Ⅰ (AppendixⅠ)
应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这些物种的贸易必须加以特别严格的管理,以防止进一步危害其生存,并且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科研交换、繁殖研究等)才能允许进行贸易。
第二类:附录Ⅱ(AppendixⅡ)
目前,尚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加严格管理就有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和为方便濒危物种的贸易管理而必须具备出口国的出口许可证的物种,管制其国际贸易。
现在,日本进口的**皮革大多数是属于第二类物种,并附有原产国(再出口国)的CITES许可证。
第三类:附录Ⅲ(AppendixⅢ)
包括任一成员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进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贸易的物种。任何国家出口时,应事先获得并交验原产地证明书和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