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物理性能
(1)小零件:预定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的部件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部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预定供3~6岁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的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试验器,应设警示说明。
(2)**: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危险锐利**。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功能性锐利**。供3~6岁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功能性锐利**,则应设警示说明。玩具产品检测中木制部分的可触及表面和边缘不应有木刺。
(3)绳索: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其绳索或弹性绳子厚度应大于1.5mm,其其安全长度应小于220mm,包括弹性绳子在25N±2N拉力情况下,绳子长度应小于220mm。此外,绳索与其他玩具上附件可能。
二、易燃性能
玩具所用材料不能用赛璐珞(即一种热可塑性树脂,以硝化纤维和樟脑等原料合成,代表性制品为乒乓球、人偶等)制成,且不能用易燃材料制成(纸质玩具除外)。
三、填充物卫生情况
主要是指毛绒玩具中的填充物材料均应清洁干净、无污染,即应为经过消毒卫生或全新的填充物。
四、电热烫伤、电击性能。
在这一方面,儿童玩具检测主要涉及电玩具的电路性能,经过一系列测试,电路温升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电路短路不应引起电热烫伤、电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