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26日发布,2016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实施过渡期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适用范围
GB 31701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但是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本标准所述婴幼儿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儿童纺织品指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主要内容及指标
GB 31701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和C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分别于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一一对应。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织物除符合GB 18401中对应的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
b仅考核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指标为铅、镉总量占涂层或涂料质量的比值;
c仅考核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
d仅考核产品的外层面料,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纺织物,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0g/m2的织物不考核。
d仅考核产品的外层面料,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纺织物,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0g/m2的织物不考核。
GB 31701还规定了对于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填充物、附件(绳带等)、锐物、标签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