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地热资源(不包括通过热泵技术开采利用的浅层地热能)地质勘查工作的定义、总则、基本工作内容、勘查工程控制程度与勘查工作质量要求、地热资源/储量计算与评价、地热流体质量评价、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评价及勘查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地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部署和地热资源地质勘查报告的验收、评审备案、地热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英文名称:Geologic exploration standard of geothermal resourc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1615-1989
中标分类:矿业>>地质矿产勘察与开发>>D10地质矿产勘察与开发综合
ICS分类:采矿和矿产品>>73.020采矿和挖掘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0-11-10
实施日期:2011-02-01
出版日期:2011-02-01
页数:52页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1615—1989《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本标准与GB/T11615—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根据实际需要,将术语和定义的条款由13条增至34条;———将地热资源/储量分为地热流体可开采量和地热储量(热储存量)两类,地热流体可开采量又进一步分为验证的、探明的、控制的和推断的四类;———将地热资源勘查划分为地热资源调查、预可行性勘查、可行性勘查及开采四个阶段,并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上作了相应的补充;———将地热资源勘查的*大深度规定在4000m 以内;———对深部地球物理勘查方法的应用部分,增加了较为成熟的非地震的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如电磁测深及微动测深等;———对地热钻井孔斜、井深误差、岩屑录井、钻井冲洗液、测井、洗井、地质编录等提出了新要求;———将地热回灌列入了地热勘查工作的内容,规定了回灌工程部署原则、工程控制要求及回灌试验的质量要求;———明确地热动态监测应贯穿地热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对各勘查阶段的监测网点数量提出了要求;———对地热资源计算方法部分作了较大的修改并作为本标准的附录C;———增加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评价,细分为地热资源开发可行性评价和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增加了地球化学温标、地热资源评价方法等内容。本标准的附录B和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储量司、中国矿业联合会地热开发管理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本标准起草人:宾德智、刘延忠、郑克棪、陈培钧、刘久荣、陈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1615—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