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在地震发生后,对地震灾情进行应急评估的内容、方法、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灾情应急评估。一般和较大地震灾害可参照使用。英文名称:Assessment of earthquake disaster situation in emergency period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5工程抗震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的防护>>91.120.25地震和防振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4-07-01
出版日期:2014-07-01
页数:3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天津市地震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河北省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福建省地震局、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均岐、苗崇刚、黎益仕、孙柏涛、袁一凡、王公学、宋立军、孙景江、杜晓霞、郭恩栋、张令心、张勤、郭迅、余世舟、周光全、胡伟华、刘爱文、刘如山、黄宏生、李亦刚、王东明、刘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