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各类天气现象的特征、符号、观测与记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地面气象观测和其他气象观测中对天气现象的观测。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surface meteorological observation. Part4: Observation of weather phenomen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公告:中国气象局 气发〔2019〕3号
中标分类: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ICS分类: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发布日期:2007-06-22
实施日期:2007-10-01
作废日期:2019-01-09
出版日期:2007-10-01
页数:16
前言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系列标准为二十二个部分:第1 部分:总则;第2 部分:云的观测;第3 部分:气象能见度观测;第4 部分:天气现象观测;第5 部分:气压观测;第6 部分:空气温度和湿度观测;第7 部分:风向和风速观测;第8 部分:降水观测;第9 部分:雪深与雪压观测;第10 部分:蒸发观测;第11 部分:辐射观测;第12 部分:日照观测;第13 部分:地温观测;第14 部分:冻土观测;第15 部分:电线积冰观测;第16 部分:地面状态观测;第17 部分:自动气象站观测;第18 部分:月地面气象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第19 部分: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第20 部分:年地面气象资料处理和报表编制;第21 部分:缺测记录的处理和不完整记录的统计;第22 部分:观测记录质量控制。引言:为了保证地面气象观测记录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便于资料的国际、国内交换及共享和使用,应统一我国地面气象观测技术要求。主要依据的国内文件是《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中国气象局,2003 )及关补充文件。参考的国际文件是《 Guide to Meteorological Instruments and Methods of Observation ( Seventh edition )》(WMO No.8 ) 和《 Manual on the Global Observing System 》 (WMO,2003 )。本部分是QX/T48一2007 ,其他部分同时发布。本部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