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信用评级违约率数据采集业务中对数据的要求、数据采集对象和来源、数据采集指标体系、数据采集报文的结构以及数据采集流程和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信用评级违约率数据采集业务的机构与相关数据报送机构间的信用评级违约率数据的交换与共享。英文名称:Credit data exchange format 一Data collection format for default rate of credit rating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1金融、保险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9-01-24
实施日期:2009-01-24
出版日期:200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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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征信数据交换格式系列标准包含以下几个标准: ——征信数据交换格式 企业征信数据采集格式; ——征信数据交换格式 个人征信数据采集格式; ——征信数据交换格式 信用评级违约率数据采集格式。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本标准协作起草单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杭州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伏军、戴根有、文四立、姜维俊、万存知、李晓枫、陈波、杨竑、黄慕东、何红滢、李家先、李斌、王地宁、张弢、张红盛、冯富宝、张国柱、郑义、刚猛、刘云清、朱立峰、周沅帆、谭元起、段胜荣、徐辉、陈颖、张逸、康建国、孙峰、张艳、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