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麻疹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麻疹的诊断。英文名称:Diagnosis for measl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WS 296-2008
中标分类:>>>>C59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发布日期:2017-07-24
实施日期:2018-02-01
页数:18页
前言
本标准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S 296—2008《麻疹诊断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WS 296—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WS 296—200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缩略语(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麻疹的诊断依据(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临床诊断病例的定义(见第 5 章,2008 年版的第 5 章); ——增加了实验室检测方法的标准操作(见附录 A 和附录 B,2008 年版的附录 A 和附录 B); ——增加了麻疹流行病学,尤其是新形势下麻疹传播呈现的流行病学特征、临床表现、并发症等内容(见附录 C,2008 年版的附录 C)。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会明、许文波、余文周、李兴旺、马超、张燕、谢正德、郝利新、郑慧贞、谢淑云、苏琪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5983—1995; ——WS 29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