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渗析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工业废水的电渗析装置系列产品,也适用于一般天然水净化、脱盐的电渗析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4454 硬质聚氯乙烯层压板材
GB/ 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HY/T 034.2-1994 电渗析技术 异相离子交换膜
HY/T 034.3-1994 电渗析技术 电渗析器
HY/T 034.5 电渗析技术用于锅炉给水的处理要求
DL/T 5588 水质污染指数测定方法
3 分类与命名
型号及规格:
3.1 型号
电渗析装置的型号由汉语拼音字母、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按规则排列组成。
3.2 型号及规格
电渗析装置隔板型号见表1。
电渗析装置隔板规格见表2。
表1 电渗析装置型号
代号 | 型号 |
A | 0.9 mm无回路式 |
B | 0.5 mm无回路式 |
C | 1.0 mm冲格式 |
D | 1.0~2.0 mm无回路式 |
E | 1.0~2.0 mm冲格式 |
表2 电渗析装置隔板规格
代 号 | 规 格 隔板外形尺寸 / mm |
Ⅰ | 800 x 1 600 |
Ⅱ | 400 x 1 600 |
Ⅲ | 400 x 1 200 |
Ⅳ | 400 x 800 |
示例:DSAⅠ- 1 x 1 /200指 0.9 mm无回路电渗析装置,隔板 800 mm x 1 600 mm,一级一段组装,每台总膜对数为 200对。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电渗析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 电渗析装置应在下列进水水质条件下正常可靠工作:
a) 水温5~40℃;
b) 高锰酸盐指数< 3 mg/L;
c) 游离氯< 0.2 mg/L;
d) 铁< 0.3 mg/L;
e) 锰< 0.1 mg/L;
f) 浊度 1.5~2.0 mm隔板:< 3度;
0.5~0.9 mm隔板:< 1度;
g)电渗析装置用于工业废水处理或物料回收时,进入电渗析装置的水质要求除应符合 HY/T 034.5的规定外,其含盐量应低于3 500 mg/ L。
4.1.3 A型、B型、C型电渗析装置的性能应符合 HY/T 034.3-1994中4.7.4的规定,D型产品除电流效率外,应符合A型的规定;E型产品除电流效率外,应符合 C型的规定。D、E型产品的电流
效率应不小于85%。
4.1.4 当电渗析装置进出口的压力差在200 kPa以内运行时,不得产生管道、焊缝开裂和严重漏水等现象。
4.1.5 在额定工况下,且进水水质符合4.1.2规定时,电渗析装置的拆洗周期应不小于6个月。
4.2 材料要求
4.2.1 电渗析装置所选用的均相阴、阳离子交换膜的性能应符合 HY/T 034.2-1994 中 4.1.1、 4.1.2、4.2、4.4的规定,并且应能耐强酸和强碱。
4.2.2 电渗析装置选用的异相阴、阳离子交换膜的性能应符合 HY/T 034.2-1994 中 4.1.1、4.1.2、4.2、4.4、4.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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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334-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渗析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