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射流曝气器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中进行曝气充氧的射流曝气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031表面粗糙度 参数及其数值
GB/T 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220不锈钢棒
GB/T 5231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
GB/T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10894分离机械 噪声测试方法
CJ/T 3015.2-1993 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定
JB 2932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射流曝气器
一种流体输送机械和混合反应设备,通过水射流对空气的卷吸作用而抽吸空气,又通过紊动水流的质交换和动量交换使空气掺混到水中,达到增加水中溶解氧含量的要求。
3.2自吸式射流曝气器
指直接抽吸周围环境大气中空气的射流曝气器。
3.3供气式射流曝气器
指抽吸由风机供应的有压空气的射流曝气器。
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射流曝气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射流曝气器的材料可根据使用场合采用黄铜、不锈钢、优质碳素钢等,材质应分别符合GB/T 5231、GB/T 1220和GB/T 699的规定,并有质量合格证明书。
4.1.3 喷嘴、喉管进口内表面粗糙度应达到GB/T 1031中Ra1 .6级的要求。
4.1.4 喷嘴和喉管安装时必须同轴,同轴度精度等级应达到GB/T 1184中7级要求。
4.1.5 碳钢件的产品表面的除锈质量应符合GB/T 8923中Sa2 1/2级规定。
4.1.6 碳钢件的产品外表面除锈后应涂刷防腐底漆和面漆。漆膜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允许有针孔、起泡、裂纹、划伤、剥落和明显流挂等影响防腐蚀性能的缺陷。
4.1.7 漆膜厚度一般不低于以下规定:
a)水上金属表面150 ~ 200 μm;
b)水下金属表面200 ~ 250 μm。
4.2性能要求
4.2.1 射流曝气器的气水比应> 1。
4.2.2 射流曝气器的氧转移效率应≥20%,理论动力效率应≥2.0 kg/。
4.2.3 射流曝气器的工作寿命应不小于8年。
4.2.4 射流曝气器的运行噪声不应大于80 dB。
5试验方法
5.1 产品的表面粗糙度评定按GB/T 1031进行。
5.2 产品的同轴度用百分表检测。
5.3 工作水量的测定:采用精度等级不低于2.5级的流量计测量。
5.4 吸气量的测定:采用精度等级不低于2.5级的转子流量计测量或孔板空气流量计测量。
5.5 产品曝气性能测试条件按 CJ/ T 3015.2进行,计算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5.6 产品外观检测按JB 2932进行。
5.7 噪声检测按GB/T 10894进行。
5.8 漆膜厚度用漆膜测厚仪测定,取两个测点的算术平均值报告。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射流曝气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的制造和技术性能应按4.1、4.2.1的规定,经检验合格后由制造厂出具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6.3型式检验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
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c)产品的结构、工艺或主要材料的变更影响产品性能时;
d)连续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
e)正常生产三年。
型式检验按本标准第4、5章的规定进行。
6.3.1抽样方法。
射流曝气器的检验应从出厂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数不少于3台。
6.3.2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全部项目及4.2中规定的项目。
6.4判定规则
6.4.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产品判定为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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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263-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射流曝气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