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GB/T 11914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6489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T6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HJ/T 84 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132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