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6 机械CE认证
A16只有存在危险时,这些要求才适用。现在已有一个欧洲标准草案,似乎满意地解决了相关要求。
Q17指令附件Ⅰ中的1.4.2.1和1.4.2.2.B部分提到的“使用工具(ues of a tool)”能否更加明确什么叫“借助工具”?
A17需要使用工具来开启或者调整就属于有意识的行动,解锁行动就属于这类,操作者此时知道他在做什么(在此意义上使用钥匙就相当于使用工具)。
Q18机械CE认证指令附件Ⅰ的1.3.8条规定,对于传动件,防护装置必须按1.4.1和1.4.2.1的要求固定,或按1.4.1和1.4.2.2A的要求可移动。
这是否说每个传动件都必须有防护装置保护,以至于这样做意味着它甚至可由用于其他危险的装置以不同的方式保护,例如,1.3.8B部分提到的防护装置也能视为保护传动件吗?
A181.3.8条的一开始就规定了要求,然后A部分(section A)及B部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A部分适用于传动件被隔离的情况。如果在加工过程中传动件与可移动件距离很近,并且只够允许使用一种防护形式,那么,B部分适用的条件是1.3.8的总要求可得到满足。A部分的方案也要比B部分的更简单。
Q19附件Ⅰ的3.3.3条规定紧急制动装置应是完全独立的控制器。一些公共事业车辆(public works vehicles)只有一个控制器对主装置和紧急装置进行控制。
A19这样是可以的,用一个控制器(例如踏板)对主制动控制回路和紧急制动控制回路进行控制。控制回路必须是各自独立的,而且主控制回路的任何故障信息都必须提供给操作者。
Q20不属于附件IV中列举的机械但具有同等危险的机械是否也要接受公告机构的型式检验?
A20不需要。附件IV中所列的机械包括了所有必须接受检验的机械。如果制造商对其生产的机械可能造成的危险产生怀疑,他自己可以向公告机构咨询,机械CE认证指令对此并没有任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