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1 机械CE认证
A51不是。这些标准并不对指令的实施有影响。它们只能帮助制造商解決问题。它们的编号与指令第12条的意思无关。
Q52如果一个压缩机的制造商应使用者的要求将一部新压缩机的电动机换成透平,制造商要起草新的技术文件吗?
A52这个问题涉及到新机械的问题。制造商至少必须对与装置有关的危害进行新的分析并在原始的技术文件中留下记录。如果分析发现了因改变电机动力造成的新的危害,原始的技术文件中必須加上采取的解决措施,同时制造商也必须对说明书进行补充或针对新的配置重写。同样的,也要对合格声明进行补充或写针对改装后的新机械重新起草。
Q53:有必要给机器部件加贴CE标志吗?
A53机械CE认证指令对这个问题规定得很清楚CE标志之加贴在完整的机械上,但该机械的部件不需要贴CE标志。
然而,有这种情况,有些部件被需要CE标志的具体指令[特别是简单压力容器指令(87/404/EEC)和燃气具指令(90/396/EEC)]覆盖,并需要把它们安装到机械上,在此情况下,制造商必须符合部件的相关指令的规定并给它们贴附CE标志。机械的制造商要在说明书中指出根据哪些指令加贴了CE标志以及他们负有的责任(例如,强制性定期测试、检查或更换)。
机械CE认证指令第1条第2款第3小段定义的可更换设备也属于机械的范围,因此也必须符合指令,包括加贴CE标志和EC合格声明的规定。单独投放市场的安全零部件不需要加贴CE标志但必须撰写合格声明(指令第8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