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办公厅4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涵盖资金支持、减税降费、优化服务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举措将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在强化资金支持方面,重庆要求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出现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
同时,重庆市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免税收;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疫期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积*减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减免租金,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此外,重庆还将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重庆相关部门将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建立防疫物资进出口绿色通道、畅通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将重要防疫物资和蔬菜食品等应急性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