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权威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以下简称:“分类”)获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为准确反映“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情况,满足统计上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需要,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其中,检验检测认证、标准化服务已被正式写入分类。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宁吉喆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