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500-00277
项目名称:2021年本溪市市政桥梁检测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88,000.00
*高限价(元):44,887,962.2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多为2家,由母子公司或隶属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的关系证明。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 (4)联合体双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双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双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双方的真实情况。 (6)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要求; (7)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4-47136503
名 称: 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24-44528063
开户行: 中国银行本溪分行银亿支行
账号: 307765601448
项目联系人: 陈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