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 2021-298
项目名称:和政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抽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4.59(万元)
*高限价:74.59(万元)
采购需求:食品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产品、餐饮具及市州专项食品等)700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资质证书和投标人名称一致,附表须包含食品检测相关内容,证书有效期内);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资质证书和投标人名称一致,附表须包含食品检测相关内容,证书有效期内);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资质证书和投标人名称一致,附表须包含食品检测相关内容,证书有效期内);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03至2021-06-09,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http://ggzyjy.linxia.gov.cn)。
方式: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http://ggzyjy.linxia.gov.cn)。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6-22 09:20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http://ggzyjy.linxia.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xia.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政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和政县2号统办楼7楼
联系方式:15025828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升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临夏市义乌广场7号楼305室
联系方式:18009308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自平
电 话:1502582826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