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
一、聚合物已广泛用于广泛的行业,如包装和涂料,建筑材料,消费品,电气和电子工业,医疗设备和农业,对于化学工业中的下游用户和配方设计师,聚合物通常用作表面活性剂,流体改性剂,增稠剂,乳化剂,刺激响应剂,调理剂,泡沫稳定剂等。
1、聚合物的广泛数量和日常使用使得政府和组织在不妨碍创新的同时对其进行监管变得更加重要,在欧洲,聚合物主要受REACH和CLP监管。
欧洲采用了经合组织对聚合物的定义。聚合物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标准:
a、分子必须分布在一系列分子量范围内;
b、含有三个或更多单体单元的分子的重量百分比应超过50%;
c、相同分子量的任何分子的重量百分比不得超过50%;
确定物质是否属于聚合物定义的优选方法是凝胶渗透色谱法(GPC),使用GPC测定数均分子量(Mn)和分子量分布的指南可在OECDTG118(1996)中获得。
2、可用于解释聚合物定义的实例可以从ECHA关于聚合物的获得,此示例如下所示:
聚合物定义
(1)在实施例1中,该物质由10%乙氧基化苯酚组成,n=2,85%,n=3,5%,n=4。由于该物质包含85重量%的相同聚合物分子(n=3),因此不符合聚合物的定义,因此,它应被视为标准物质。
(2)在实施例2中,仅15+12+8+5=40重量%的物质由聚合物分子组成,即n>=3的分子,因此,实施例2也不符合聚合物定义的标准,因此,它也应被视为标准物质。
(3)实施例3满足聚合物的定义,因为20+30+20+10+5=85重量%的物质由聚合物分子(即n>=3的分子)组成,并且在浓度下不存在任何不同的成分高于50重量%(每种成分具有不同的分子量)。
二、聚合物与REACH
1、欧盟不区分新聚合物和现有聚合物,根据REACH法规,所有聚合物均免于注册和评估,然而,聚合物的任何生产商或进口商应提交注册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的单体物质(S)或任何其他物质(S),即尚未被注册的演员了供应链,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聚合物由2%重量(w/w)或更多的这种单体物质或单体单元和化学键合物质形式的其他物质组成;
(2)这些单体物质或其他物质的总量每年达1吨或更多。
(3)非欧盟聚合物制造商可通过REACH代表向ECHA提交注册。
2、根据定义,任何单体都是中间体。尽管如此,REACH中中间体注册的具体规定并不适用于单体。只有用于保持聚合物和杂质稳定性的添加剂才被视为聚合物的一部分,如果添加其他添加剂以改善聚合物的性能(例如阻燃剂),如果这些添加剂的浓度高于2%w/w且这些添加剂的年数量超过1,则应单独注册这些添加剂。
3、根据REACH法规,聚合物也可能受到授权和限制。
a、不再使用聚合物
b、请注意,欧盟的聚合物定义与经合组织的定义不同于1992年第67/548/EEC号指令的第7次修订,由于实施了这一修正案,一些被认为是聚合物的物质根据第7修正案[2],EINECS的报告规则不再被视为聚合物,因此,这些物质被称为c“不再使用聚合物”(NLP),那些不再使用的聚合物应注册为正常的分阶段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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