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块位于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太和路东南侧,地块中心经纬度为 113°59'39.27"E,22°56'35.97"N。
二、地块历史使用情况
本地块历史为农用地,地块 2008 年以前土地使用权属于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委 员会,2008 年后由东莞市常平镇土地储备中心将该地块收储。根据《地块控规情况图》,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三、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及结论
项目组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并结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结合地块实际情 况,在地块内采用专业布点法结合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在 80m×80m 网格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 12 个,用于检测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地下水监测井 3 个,用于监测地块内浅层地下水的水质情况。布点密度约为 5554m2/个,采样密度小于 6400m2/个,采 样密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 石油烃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锡的浓度低于《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DB33/T 892-2013 浙江)中相应的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底泥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锌的浓度低于《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T 1415-2014)建设用地中的居住和公共用地筛选值,故本地块土壤和底泥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地表水个别指标存在超标情况,水质较差,在后续的开发利用过程中需对其进行处理。地下水中浑浊度、铁、锰存在超标情况,但鉴于地块周围普及了自来水,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公共用水水源,不存在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因此,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 99.97 亩地块经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后可认为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