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环境监测规范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21岩土工程勘查规范
HJ/T 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I/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T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监测的术语和定义
场地:
某一地块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污染场地:
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又称污染地块。
关注污染物:
根据场地污染特征和场地利益相关方意见,确定需要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污染物。
土壤混合样:
指表层或同层土壤经混合均匀后的土壤样品,组成混合样的采样点数应为5~20个。
场地环境监测的工作内容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
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过程中的环境监测,主要工作是采用监测手段识别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残余废弃物中的关注污染物及水文地质特征,并全面分析、确定场地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监测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过程中的环境监测,主要工作是针对各项治理修复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所开展的相关监测,包括治理修复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工程质量监测和二次污染物排放的监测。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监测
对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完成后的环境监测,主要工作是考核和评价治理修复后的场地是否达到已确定的修复目标及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相关要求。
污染场地回顾性评估监测
污染场地经过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后,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为评价治理修复后场地对地下水、地表水及环境空气的环境影响所进行的环境监测,同时也包括针对场地长期原位治理修复工程措施的效果开展验证性的环境监测。
场地环境监测的工作程序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监测内容确定、监测计划制定、监测实施及监测报告编制。监测内容确定是监测启动后按照工作内容中的要求确定具体工作内容;监测计划制定包括资料收集分析,确定监测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及监测工作组织等过程;监测实施包括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及样品分析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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