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策法规对于危险废物向来都有严格规定,1998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正是印发实施;2008年,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再次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而近日,生态环境部又再一次正式布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修订内容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增 7 种危险废物、删减 7 种危险废物、合并减少 8 种危险废物。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新增13种危险废物豁免情况。
新增危险废物的豁免环节主要针对利用、运输和处置环节。利用处置类豁免环节主要导向为:优先利用现有可用于协同处置污染物的设施,如:水泥窑、烧结机等工业窑炉,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厂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输类豁免环节要求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三个环节,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而随着以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运输风险较低的危险废物可实现高效转移运输,会更方便企业处理危险废物。
新增7种危险废物如下:
删减7种危险废物如下:
1、由于修订征集意见时,有企业提出,化学制剂过程中不存在废母液和反应基废物。因此删除废物代码“272-002-02”的危险废物。
2、有机卤化物类别众多,而有机卤化物废物描述过于宽泛,而大部分有毒有害的卤化有机溶剂实际上包含在 HW06 类别的废物中。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900-036-45”的危险废物。
3、由于焦炭生产过程中煤气净化产生的残渣和焦油已经包含在废物代码“252-002-11”的危险废物中,因此,删除废物代码 为“252-014-11”的危险废物。
4、“无机化工业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范围太大,与很多无机化工行业产生的粉尘重复。另外,无机化工行业产生的粉尘主要危险特性为重金属毒性,可以通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 “900-040-49”的危险废物。
5、在修订征集意见时,有关行业协会提出,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醛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为纯银,不具有危险特性。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261-171-50”的危险废物。
6 、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不具有环境危害和健康危害。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900-018-15”的 危险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对 15 种危险废物进行了合并,*终只剩7种,减少的8种危险废物如下:
1、将废物代码为“272-004-02”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72-003-02”的危险废物中。
2、将废物代码为“275-007-02”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75-005-02”的危险废物中。
3、将废物代码为“900-403-06”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900-402-06”的危险废物中。
7、将废物代码为“321-027-48”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321-002-48”的危险废物中。
原《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附录有16种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新增13种危险废物。具体如下:
1、新增的13种危险废物中,1种危险废物为全环节豁免,9种危险废物为利用或处置环节豁免,3种危险废物为运输环节豁免。
2、针对 2016 年版《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中的含铬皮革废碎料和医疗废物,增加了运输环节豁免;将煤气 净化产生的煤焦油在利用环节的豁免条件调整为“满足《煤焦油 标准》(YB/T5075-2010),且作为原料深加工制取萘、洗油、 蒽油,或作为原料生产炭黑”。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是国家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而修改的,可见危险废物处理一直是国家高度重视的政策。百检网具备国家认可资质,能协助广大客户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