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茶的术语和定义、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红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57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NY/T 787—2004 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
NY 5244 无公害食品 茶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红茶
用茶树[Camellia sinensis(L.)K]新梢的芽、叶、嫩茎,经过菱凋、揉捻、(切碎)、发酵、干燥等工艺加工,表现红色特征的茶。
3.2 名优红茶
用嫩度或匀净度较优的鲜叶原料,经过萎凋、揉捻、发酵、做型、干燥等特殊工艺加工,具有独特品质风格的红茶。
4 规格
4.1 工夫红茶
经过萎凋、揉捻、发酵、干燥等工艺加工的条形红茶,按原料品种分为大叶种工夫红茶和小叶种工夫红茶。分别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4.2 红碎茶
经过萎凋、揉捻、切碎、发酵、干燥等工艺加工的颗粒形红茶,分为叶茶、碎荼、片茶和末茶四个花色各花色的规格根据贸易需要确定。
4.3 小种红茶
经过萎凋、揉捻、发酵、熏焙、干燥等工艺加工的条形红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4 名优红茶
原料嫩度优于其他红茶,通过特殊加工工序,形成具有独特品质风格的红茶。质量等级按企业标准确定。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变。
5.1.2 无非茶类夹杂物。
5.1.3 不着色,不添加任何化学物质和非天然的香味物质。
5.2 感官指标
各品名、等级、花色感官品质应符合本级品质特征要求,见附录A。贸易应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成交要求。
5.3 理化指标
5.3.1 各品名理化指标见表1。
5.4 净含量允差
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单件定量包装茶叶的净含量负偏差见表2。
5.5 卫生指标
各品名、等级、花色的红茶卫生指标执行NY 5244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GB/T 8302 规定执行。
6.2 感官品质检验
按NY/T 787—2004 规定执行。
6.3 理化品质检验
6.3.1 水分检验,按GB/T 8304 规定执行。
6.3.2 水浸出物检验,按GB/T 8305 规定执行。
6.3.3 总灰分检验,按GB/T 8306 规定执行。
6.3.4 粉末检验,按GB/T 8311 规定执行。
6.4 净含量检验
用感量符合计量规定的秤称取去除包装的产品,与产品标示值对照进行测定。
6.5 卫生检验
按NY 5244 规定执行。
6.6 包装检验
按GB 7718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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