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铝合金的牌号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铸件(不含压铸件)用的铸造铝合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5678 铸造合金光谱分析取样方法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063 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号表示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438 铝合金铸件
GB/T 20975 (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合**号和代号
3.1 合**号表示方法
铸造铝合**号表示方法按GB/T 8063规定进行。
3.2 合金代号
本标准中合金代号是由表示铸铝的汉语拼音字母“ZL”及其后面的三个阿拉伯数字组成。ZL后面**位数字表示合金的系列,其中1、2、3、4分别表示铝硅、铝铜、铝镁、铝锌系列合金,ZL后面第二、三位数字表示合金的顺序号。
优质合金在其代号后附加字母“A”。
3.3 合金铸造方法、变质处理代号
S——砂型铸造
J——金属型铸造
R——熔模铸造
K——壳型铸造
B——变质处理
3.4 合金热处理状态代号
F——铸态
T1——人工时效
T2——退火
T4——固溶处理加自然时效
T5——固溶处理加不完全人工时效
T6——固溶处理加完全人工时效
T7——固溶处理加稳定化处理
T8——固溶处理加软化处理
4.技术要求
4.1 化学成分
4.1.1 铸造铝合金的化学成分见表1,其杂质的允许含量见表2。合金成分中的主要元素和主要杂质元素(由需方确定)为必检元素,其余杂质元素仅在需方要求时才进行分析。
4.1.2 铝硅系需要变质的合金用钠或锶(含钠盐和铝锶中间合金)进行变质处理,在不降低合金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允许采用其他变质剂或变质方法进行变质处理。
4.1.3 在海洋环境中使用时,ZL101合金中铜含量不大于0.1%。
4.1.4 用金属型铸造时,ZL203合金中硅含量允许*高为3.0%。
4.1.5 ZL105合金中铁含量大于0.4%时,锰含量应大于铁含量的一半。
4.1.6 当ZL201、ZL201A合金用于制作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零件时,应加入锆0.05%~0.20%。
4.1.7 为提高力学性能,在ZL101、ZL102合金中允许含钇0.08%~0.20%;在ZL203合金中允许含钛0.08%~0.20%。此时它们的铁含量应不大于0.3%。
4.1.8 与食品接触的铝合金制品,不允许含有铍;砷含量不大于0.015%;锌含量不大于0.3%;铅含量不大于0.05%。
4.1.9 当用杂质总和来表示杂质含量时,如无特殊规定,其中每一种未列出的元素含量不大于0.05%。
4.2 力学性能
4.2.1 铸造铝合金在砂型铸造、金属型铸造、熔模铸造和壳型铸造条件下单铸试样的力学性能见表3。铸造铝合金用单铸或附铸试样检验力学性能,亦可用同炉铸件上切取的本体试样检验,附铸试样和铸件本体试样验收指标按GB/T 9438规定执行。
4.2.2 硬度值除需方规定按表3要求检验外,仅作参考,不作验收依据。
4.3 热处理工艺
合金的热处理工艺由供需双方商定。推荐的热处理工艺参见附录A。
5.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
合金化学成分的检验方法按GB/T 20975或GB/T 7999的规定执行。在保证分析精度的条件下,允许使用其他检测方法。当分析结果有争议时,应按GB/T 20975进行仲裁。
5.2 力学性能
5.2.1 拉伸试验按GB/T 228.1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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