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食树莓的质量要求质量容许度要求安全指标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规定、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鲜食树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树莓 raspberry
蔷薇科,树莓属植物的果实,聚合果,形状有圆头形、圆锥形、半球形等。包括红树莓、黄树莓、黑树莓和紫树莓
3.2 非正常的外来水分 abnormal external moisture
雨淋或用水冲洗后在果实表面留下的水分,不包括由于温度变化产生的轻微凝结水
3.3 果形缺陷 friut shape defect
果实形状不正常改变或聚合果有缺失。
注:果实形状不正常改变为轻微缺陷;缺失达5%以下为轻微缺陷,如缺失达5%以上为严重缺陷。
3.4 成熟度 mature degree
果实成熟的程度,果实完成生长发育阶段,体现出应有的色泽、风味等固有的基本特征,果面着色90%以上的果实为成熟果。
3.5 整齐度 uniformity
样品中果实大小的差异程度,以重量差异限度进行评价。
4 质量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具有本品种固有的特征和风味。
4.1.2 具有适应市场销售或贮存要求的成熟度。
4.1.3 果实保持完整良好。
4.1.4 新鲜洁净,无异味。
4.1.5 不带非正常的外来水分
4.1.6 不含任何肉眼可见杂物。
4.1.7 没有胎座的果实不能有花萼和花托;有胎座的果实应保留花萼和花托,无果梗。
4.1.8 无病虫果。
4.2 质量等级要求
鲜食树莓分为三个等级,各质量等级要求见表1。
5.1 优等品
按重量计,允许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树莓鲜果为5%,但要符合一等品的要求。另外,在符合上述质量误差的前提下,有胎座的果实包装中允许有5%的鲜食树莓不带有花萼和花托,没有胎座的果实包装中允许5%的鲜食树莓带果梗、花萼和花托。
5.2 一等品
按重量计,允许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树莓鲜果为10%但要符合二等品的要求。另外,在符合上述质量误差的前提下,有胎座的果实包装中允许有10%的鲜食树莓不带有花尊和花托,没有胎座的果实包装中允许10%的鲜食树莓带果梗、花萼和花托。
5.3 二等品
按重量计,允许有10%鲜食树莓不符合该级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另外,在符合上述质量误差的前提下,有胎座的果实包装中允许有10%的鲜食树莓不带有花萼和花托,在没有胎座的果实包装中允许10%的鲜食树莓带果梗、花萼和花托。
6 安全指标要求
6.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6.2 农药*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质量等级检验
7.1.1 检验程序
从每件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树莓果实100个~200个,按质量要求项目检出不合格果,以件为单位分项记录,在同一个果实上兼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同缺陷与损伤项目者,可只记录其中对品质影响较重的一项。每批样果检验完毕后,计算检验结果,评定该批树莓的等级品质。
7.1.2 操作和评定
7.1.2.1 特征和风味:根据不同树莓品种用目测和品尝的方法进行检测。
7.1.2.2 成熟度:主要通过果实的着色程度来判断,当果面着色90%以下为未熟果,果面着色达90%以上为成熟果,果面着色达****且果实比较绵软为过熟果
7.1.2.3 完整性、非正常的外来水分、杂物、花萼、花托和果梗:目测方法检测。
7.1.2.4 新鲜度、洁净度和异味:新鲜度用目测和品尝的方法检测;洁净度用目测的方法检测;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
7.1.2.5 病虫果:果实外部表现有病虫害症状,或外观尚未发现变异而对果实内部有怀疑者,用小刀切剖进行检验,如发现内部有病变时,可扩大检果切剖数量,进行严格检查。
7.1.2.6 整齐度评价(重量差异限度):取试样30个,精密称定总重量,求得平均果重后,再分别精密称定单果重,单果重与平均果重相比较。按式(1)计算整齐度,精确到整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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