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邹26日购买的面包,生产日期竟是27日。叶永春 摄
“这面包……还有早产的?” 大学生小邹发了一条微博,让自己成为了同学们吐槽的对象。他有一袋前天买的面包, 标签上的生产日期竟然是昨天。这咄咄怪事,他和同学们从没遇到过,不过吐槽归吐槽,大家还是很关心:这“早产”的面包会不会有问题?
顾客:面包怎么“穿越”了
昨天上午,在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小邹下课后还拎着那袋面包。袋子里还有三片,小邹不敢再吃了。“同学们都没见过‘早产’面包,开玩笑说是未来的面包穿越回来给我吃。”被同学们吐槽的正是面包包装上的标签。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3月27日。
怪就怪在这袋面包是小邹前天买的。他说,前天下午他到林泉街翰林邻里中心的熊猫悠比烘焙屋买了这袋面包。回到住处后,他吃了一些,因自己正在减肥,就想看看面包的配料,才找到了贴在袋子底部的标签。一看标签,他顿住了:明明是26日买的面包,生产日期竟然是27日。于是,他给“早产”面包拍了张照片,发到微博上。
商家:操作失误打错了
同学们的玩笑归玩笑,可冷静下来细细一想,小邹还是不放心。他常买面包当早饭吃,平时也挺关心食品安全的,特别是保质期短的牛奶、面包等,他会扫一眼生产日期,避免买到过期食品。可食品“早产”了,算不算有问题呢?小邹吃不准了。
“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应该真实记录面包的状态,这个生产日期是不真实的,这面包会不会也有问题啊?”带着疑问,小邹来到熊猫悠比烘焙屋翰林店。听明白来意,再一看面包,店员并没否认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有误。其中一名店员说,店里当天做出来的面包都是当天打印生产日期的,前天他们在打印标签时,的确有一批面包的生产日期打错了,店员自己发现了一部分,已回收,没想到还是被小邹买走了一个。
店员说,他们保证面包是新鲜的,标签出问题是操作失误。为了表达诚意,他们回收了小邹手中的面包,并赠送小邹两袋同款面包作为补偿。
律师:从法律上讲商家涉嫌欺诈
苏州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团长、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鲁云亮说,在消费投诉中,此类食品生产日期“穿越”的案例并不少见。客观来看,不排除有些问题的确因商家操作失误引起,但毕竟如实标注生产日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不论商家如何解释,从法律意义上来看,标注虚假的生产日期,商家就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赔偿,相关职能部门也可依法对其作处罚。
“遇到这类问题,作为商家,应该勇于承担起责任,避免问题再出现。”鲁云亮认为,舌尖上的安全容不得半点“失误”,商家应先把好关,而不是等消费者发现后再去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