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从南宁海关获悉,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于2018年8月17日—21日对 中国进行正式访问期间,8月20日中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产业部关于马来西亚 冷冻 榴莲输华 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根据议定书,马来西亚冷冻榴莲将获批进入中国市场,国内 消费者将可吃到马来西亚盛产的美味榴莲。
据马来西亚农粮局调查显示,该国目前约有50万棵“猫山王”榴莲果树,其榴莲以果肉色泽金黄明亮、口感细腻、纤维少、味觉层次过度自然等深得中国消费者青睐,每公斤售价超过300令吉(约折合人民币500元。去年11月3日,马来西亚榴莲及热带水果节在南宁举行,是马政府部门首次在中国举办的以榴莲为主题的农产品推介活动。原国家质检总局对未获得检疫准入的冷冻带壳榴莲等参展水果特事特办,共有马来西亚40家企业参展,2000多只新鲜“猫山王”带壳榴莲吸引16.5万人次到场品尝。
据南宁海关动植检专业人员介绍,马来西亚输华冷冻榴莲是指在-18°C或以下储藏和运输之前,经过-30°C或以下冷冻30分钟的榴莲果肉和果泥(不带有果壳;在-80°C至-110°C之间冷冻不少于1小时的榴莲整果(带有果壳。除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标准外,不得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棕榈疫霉、串珠煤炱菌、刺盘孢属、木菠萝软腐病菌、木硬孔菌。输华冷冻榴莲在采收及采后处理过程中,榴莲不能与土壤和植物碎屑接触。同时要求输华冷冻榴莲须使用新的、干净卫生的材料包装,每个输华冷冻榴莲包装箱和零售包装盒上应用中文和英文注明货物名称、生产地点和生产状态、原产地、加工厂和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包装日期、保质期和净重等信息。马方应按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如发现或检测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超过*大残留限量等情况,该批货物不得向中国出口。当冷冻榴莲到达入境点时,入境口岸所在地海关将查验相关单证、标签,并实施相应的检验检疫。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者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该批货物作退货或销毁处理。项目启动前,海关总署将派检疫官员赴马来西亚榴莲种植区和冷冻榴莲加工厂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符合议定书要求的加工厂予以批准。马来西亚榴莲进入中国市场的具体时间,以海关总署正式发布公告为准。
马来西亚榴莲获批进入中国市场,不仅让国内消费者一饱口福,吃上马来西亚盛产的美味榴莲。同时不断扩大双方贸易,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落实两国政府《关于通过中方“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推动双方经济发展的谅解备忘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