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湖南省在长沙市召开近年来规模*大的一次 食品药品行刑衔接联席会议。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和全省14个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稽查机构负责人、公安联络员、检察联络员共80余 人参加,就强化行刑衔接、联合挂牌督办、涉刑案件移送 标准课题、打击网络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进行研讨。
会议通报了2017-2018年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全省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成果。2017年,全省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5969件,移送涉刑案件245件;联合公安机关侦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35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61人;配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食品药品犯罪案件64件共102人,起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229件共401人;配合人民法院判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含食品药品犯罪案件249件共408人;联合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31起,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挂牌督办案件10起。其中,益阳“7·20”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系列案等3起案件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株洲“11·17”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30余件案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2018年1-6月份,全省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8006件,移送涉刑案件75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7个;联合省检察院挂牌督办重大食品药品案件16件,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挂牌督办案件15件。
会议认为,2017-2018年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可圈可点。**成立全国**驻省级食药监部门检察联络室,省检察院、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工作意见》,明确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十项职责;成立省公安厅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联络室,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联合印发《工作规范》,明确三项职责和六项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成立公安联络室60余个、检察联络室110余个。下发《关于加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涉案物品检验检测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直属的20家检验检测机构,统一认定意见格式,规范检验检测和认定工作流程,为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交案件数量稳步提升,检验认定工作逐步理顺,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明显增强。但实际工作当中还存在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选择性移送、移送材料或时限不规范等问题,检验机构、检验水平、检验时间和专家意见还难以完全满足刑事案件查处的需要,有些地方执法过程中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同步上案、反向移送等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随着相关机制的进一步落实,相关理念的进一步厘清,有待进一步加强和逐步解决。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充分认识机构改革时期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行刑衔接,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继续坚持多办案、办大案、办铁案;要充分发挥“钢刀、利刃”作用,按照既定的目标,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