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奉处字(2018第262018000397号 |
案件名称 | 关于上海西渡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西渡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20767228828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金丽尉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29日期间在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西闸公路1665号从事销售现制现售饮料及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5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8年0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