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来电——市民怀疑过多添加色素
5月3日,市民刘女士致电市长公开电话(12345和《郴州日报》新闻热线(0735—2880735反映:市三完小路段的“大米小米”店销售的自制冰激凌添加过多的色素,且掉落衣服上无法清洗,怀疑存在质量问题,请求查处。
“好几次我洗衣服,发现家里孩子衣服上沾有花花绿绿的颜色,洗都洗不掉。”刘女士告诉记者,经她问询,孩子告诉她是吃了学校附近店子卖的冰激凌不小心沾到衣服上。“后来我去那家店看了,卖的冰激凌不是厂家生产的,是自制的,颜色很鲜艳,我怀疑店主过度添加了色素。”
办理——原料制品着色剂无问题
5月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公开电话(12345转交的投诉后,按照属地原则将其转交给北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路食药监所。
“店主名叫王冬莲,经现场检查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证都有效。”接到投诉件后,5月12日,北湖区局人民路食药监所工作人员对三完小“大米小米”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这家店用的是航帆食品‘冰芭蕾’冰激凌专用粉,产自广东,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化验合格证明。”检验所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该店使用的原料制品着色剂没有问题,但仍需要做进一步检验。
当天,人民路所执法人员将制作原料图片发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5月16日,检验所工作人员肯定了该原料为国内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
“12日天气较冷,该店没有制作冰激凌,无法对其产品进行送检。”人民路食药监所工作人员介绍,如没有提供每一批次冰激凌色素含量送检有效证明情况下,是不能出售的。
经执法人员现场教育,店主王女士表示不再制作冰激凌出售。
回复——禁止店家销售自制冰激凌
5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市长公开电话(12345回复并提交结案申请:接到投诉件后,北湖区局人民路食药监所工作人员立即对三完小“大米小米”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店主承认使用航帆食品的冰激凌粉自制冰激凌出售。由于天气原因,该店不是每天制作,且制作量不大,检查当日没有制作好的冰激凌用于抽检。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所工作人员肯定了该原料制品着色剂没有问题,但使用过程中是否过量则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人民路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告知其如不能提供该冰激凌的检验报告,则不能出售,如发现则没收制作工具并进行行政处罚。
回访——投诉人希望能查处流动商贩
5月16日,市长公开电话通过系统自动语音对刘女士进行回访,刘女士表示满意。
5月23日,记者联系了刘女士。“这几天我去接小孩放学时候特意去这家店看过,自制的冰激凌确实没卖了。”刘女士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表示肯定,“但学校附近除了店铺在卖不放心的零食,还有一些摊贩也在卖,希望有关部门能来查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