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新建区卖菜的商户余先生向本报反映称,2016年11月,他开始给位于南昌红谷滩新区的“食之鲜绿色
餐厅”运送菜。可在2017年2月,余先生了解到,该餐厅已经停止营业,但自己手上却还有3500元的送货账单未结算,而餐厅两名老板均不予结算,这让余先生很苦恼。据余先生透露,该餐厅还拖欠了其他供货商的货款。
南昌红谷滩新区“食之鲜绿色餐厅”
餐厅关门蔬菜货款未结清
据余先生介绍,他一直在新建区一菜市场经营卖菜生意,并结识了“食之鲜绿色餐厅”的胡老板,2016年10月,胡老板找到他,表示准备经营一家餐厅,打算在余先生这里长期订购菜。
余先生称,出于对胡老板的信任,去年11月份开始,他便给该餐厅运送菜,并且双方口头约定,餐厅每月给余先生结一次账。
“去年11月起,给餐厅运送的菜一直都是由胡老板进行选购,每次运送的各种蔬菜金额从十多元至几百元不等,可胡老板在去年11月底结账一次后,便再也没有结过账。”余先生表示,由于和胡老板是朋友关系,每次结账只是偶尔提醒一下对方,多次之后便没有再提起此事。
余先生称,因餐厅没有如约进行结账,他从今年1月份起开始减少向餐厅运送蔬菜。“2月中旬,胡老板在餐厅告诉我,他经营的餐厅不再继续营业,由于餐厅是胡老板和另一合伙人赵老板共同经营的,所以我的运货费需要等到账目结算清楚后,过几日再进行结账。”对此,余先生表示接受。
但过了几天,余先生再次来到该餐厅时,发现餐厅已关门。对于未结算的费用,两个老板始终未达成一致,相互推脱。“我还有3500多元的账单没有结算,自己也就是做点小本生意,还要每天送货上门。现在餐厅不开,两个老板之间账目没算清,不能先给我结账吗?”
此外,余先生向记者透露,据其了解,不仅他自己有3500多元账单没结清,还有其他几位供货商的2万多元也被拖欠。
餐厅老板有相互推脱嫌疑
3月10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食之鲜绿色餐厅”,余先生拿着一沓销货清单,很是无奈地告诉记者,自己手中这份清单约有1500元,剩下的账单在餐厅老板手中,但这些都没有结算过。而记者在余先生和赵老板的聊天信息中看到,对于何时结账一事,赵老板称“实在不好意思,没有哦……体谅一下。”
针对该情况,记者致电餐厅胡老板。胡老板表示,因家里的某些原因,决定不再经营餐厅,但是他和另一经营者赵老板在餐厅的账目上还没有结算完成。“餐厅的法人代表是赵老板,平时结账也由他统一支付,我建议你让供应商找他结账。”
随后,记者又与赵老板取得联系。对于胡老板的说辞,赵老板一直抱怨,称自己与胡老板各占餐厅50%的股份,但平时很多客人消费签单,*后结账都把钱给了胡老板。
此外,赵老板承认,餐厅已经拖欠供货商数万元,由于他已经借钱将员工工资付清,所以供应商的欠款自己不可能一力承担。
律师:建议走法律程序追回货款
随后,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沙井分局了解情况。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余先生向该餐厅提供蔬菜,那么余先生不是消费者,而是属于合作经营关系,不在工商管辖范围以内,欠款拖欠不给,需由法院认定,建议余先生走法律程序,追回货款。
就此情况,江西久保律师事务所律师饶莉瑶认为,虽然余先生与餐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购销合同关系,余先生向餐厅提供了货物,那么餐厅负责人就有结清货款的义务。现在双方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建议余先生准备好相应的供货凭证,向法院进行起诉。
同时饶莉瑶建议广大个体户,在向有关商家进行供货的时候,尽量保存好相关凭证,如果涉及较大金额的货款,应签订书面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