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
前期,济南市局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济南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本次专项整治,济南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监管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小作坊日常监管机制。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对取得《合格通知单》的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帮扶引导、公式名单、监管倒逼等方式,不断督促小作坊提升生产条件。同时根据实际,对纳入登记的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为的,将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停止生产等行政措施,督促小作坊进行整改;对于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食品安全风险,将责令小作坊经营者立即改正;对于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将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消除隐患。对于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报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