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两级森林公安突查雀鸟轩门店,
昨日,新快报关于广州雀鸟轩食府两家门店公然叫卖国家重点保护
同时,相关报道也引起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关注,已组织相应的区级食药监部门进行调查。
部门检查 “野生鸟”已无踪影
昨天上午11时许,森林公安十多名民警来到广州雀鸟轩食府科新路总店,先后对餐厅的仓库、厨房及冰箱进行检查,但均未发现“野生夜游鹤”。虽然餐桌上还摆放着印有“广州**专一烹调雀鸟”标语的纸巾盒,但此前主动向食客推荐“野生夜游鹤”的几名服务员也都纷纷改口,表示该店主要有鸡鸭鹅,并明确告知记者“这里没有鸟吃”。
在一个存放禽类的小房间里,民警指着一种禽鸟,向一名在场的服务员询问是何品种时,该服务员先是沉默不答,被民警连番追问后,才回答说是“飞龙”。那么“飞龙”是从哪里来的?该店员又说出了一个此前在记者暗访过程中已多次听到的回答:“我是新来的,不太清楚。”随后,一名自称是现场负责人的男子来到小房间内,坚称服务员口中的“飞龙”是“美国鹧鸪”,是从市场买来的,并非野生动物。
而在雀鸟轩食府护林路分店内,餐馆的刘经理似乎对民警的到来早有准备,并直言自己一大早已经看到了新快报的报道,称“你这样做有什么意思呢?你要怎么检查就怎么检查”。
和在科新路总店的情况一样,民警在餐厅内部排查过后,并未能发现此前服务员口中所说的“野生夜游鹤”和“灰鹤”等国家保护鸟类。
店员改口
“七头鲍”是一种鸡
此前,新快报记者对雀鸟轩食府两间门店进行暗访时,在负责点菜的服务员强力推荐下,记者都佯装点了“夜游鹤”,在看到服务员下单时写了“七头鲍”这一代号并拍照取证后,又立即取消了该道菜的订单。
昨日,当新快报记者分别向两间门店的负责人提问单中的“七头鲍”是什么时,两名负责人都是先否认了“七头鲍就是夜游鹤”这个出自服务员口中的说法,然后再含糊地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是一种鸡”。
科新路总店的负责人表示“七头鲍”是“虫草鸡(音”,而黄埔店的刘经理则称是“一种黑的鸡,养殖的,就是属于鸡的那种”,*后还补了一句“哎你说这个我还真的不懂,我以前是做中餐的”。
现场对话
一斤不到的“普通家鸡” 卖238元因“玉米喂大的”
昨日在雀鸟轩黄埔分店内,新快报记者并未看到此前向记者推荐“野生夜游鹤”的餐厅罗部长。面对记者的追问,在场负责人刘经理的回答则将所有的“疑点”归结成罗部长的“个人失误”。刘经理表示,当时罗部长由于回广西休了两个月假,刚刚回到岗位上,“对很多东西不太清楚”。
那么罗部长为何会向食客推荐“夜游鹤”和“灰鹤”这两种国家保护动物?“因为我们这里以前确实卖过,但是好久以前的啦,那个部长以为还有卖。”刘经理说。
而对于一只普通家养、不到一斤重的鸡却要价238元,刘经理则解释说:“价格要看鸡吃什么,我们的鸡都是喂玉米大的,所以都卖得比较贵。”不过,刘经理上述的这番“解释”,在记者以顾客身份暗访的过程中,却并无任何一名服务员或店面部长提及过。
服务员说“有夜游鹤”卖
经理解释“可能是她口误”
昨日,当新快报记者向刘经理表明自己正是此前在电话中向其询问“特色菜”的人后,刘经理随即解释,称自己之所以在电话中称“电话里说不方便”,是由于“当时正跟老公在一起,所以才说不方便”。不过,对于记者致电前台时,有服务员直言有“夜游鹤”卖的情况,刘经理则表示自己不清楚是谁接的电话,“我要问问是谁,看下她是不知道还是口误还是什么的”。
此外,对于有餐厅员工曾上前阻止记者对某只黑色禽鸟拍照,并警惕地让工人将该禽鸟连鸟带笼搬走的行为,刘经理表示说:“那种叫大水鸡,她可能不知道这个可以卖,以为这个不可以卖,才怕有人来查。”
森林公安
明知动物受保护还动筷 食客*高可被罚1万元
据参与查处行动的广东省森林公安局杨警官介绍,虽然这次的例行检查没有查到野生保护动物,但查处力度不会因此减弱。杨警官称,随着近年来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售卖野生保护动物的商家变少,因此也为违规售卖野生动物带来了巨大的利润,让不少商家铤而走险。
为应对检查,售卖行为已经转到了地下。有一些商家为了躲避检查,把门店和仓库分离,不像以前民警到店就能查获证据。此外,一些商家只做熟客生意,也为侦查带来难度。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广东森林公安就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利剑”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森林公安已破获刑事案件507起;处理违法人员5298人,其中刑事拘留391人,逮捕285人;收缴国家重点保护(含三有野生动物437923只。为适应目前严打售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态势,“利剑”行动将延至今年3月份。
此外,杨警官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如果确定商家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将被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处罚,而食客在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还食用的话,将被处以1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处罚。森林公安部门欢迎知情群众,在发现有人违规售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时,向森林公安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