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将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纳入诚信体系管理,为每个企业建立一套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档案记录的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监督管理信息和社会监督信息三大块。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企业信息、生产许可信息、产品信息、企业生产许可条件信息等。此外,企业每年接受监督抽检情况、消费者投诉举报等信息也同时装进企业的信用档案。
根据要求,我市471家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建立信用档案。由于我市去年已经着手为这些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即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新要求,补充、完善信用档案。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检查等情况,对企业信用档案定期更新。在经营过程中,企业一旦出现非法添加等失信行为,信用档案就有了污点,将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有造假行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