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宁省政府
近年来,辽宁省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方面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然而,由于农村地区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在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目前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和“五无”食品在农村食品市场屡打不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及原料来源不合法、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依然存在。
今年年初,辽宁省食品安全办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共性、突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我省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在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将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在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将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在整治行动中,各级食品安全办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细化部门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提出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以及生产经营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集中力量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久治不愈的“傍**”、“山寨食品”等侵权仿冒、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此外,各地还将通过新闻媒体、乡镇文化站、学校等进行广泛宣传。将通过“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打重惩,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进一步提升整个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构建安全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专项整治期间,各级食品安全办和各相关部门也将开展地方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