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通知》表示,兽药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动物健康、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当前,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不容乐观,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要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大兽药监管力度,从重处罚公告中触及红线、底线的兽药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指出,依法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告的各项规定,用准、用足、用好处罚尺度,确保在查处上从严,在处罚上从重,使违法者不能、不敢、不想再实施兽药违法行为。对符合从重处罚规定、依法应当作出从重处罚而处罚不到位的,或者处罚决定未得到落实的,上级机关要责令改正,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处罚到位。要对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及有关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兽药违法行为压案不查或不制止、不按公告规定组织查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