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举报
新华网福州11月19日专电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警方近日出台的群众举报食品犯罪案件线索奖励办法,公众举报食品犯罪案件线索,每起可获得1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
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陈敏秀说:"此举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同食品犯罪作斗争的积*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提供食品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陈敏秀说,"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条件,即举报的食品犯罪行为发生在福州地区,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或地点、案件线索事先未被公安部门掌握,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侦查。
"奖励办法"提出,给予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根据案件性质、规模、案值金额、社会危害性等标准综合确定。奖励底线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立案侦查,并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原则上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
陈敏秀说,公安机关充分考虑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匿名举报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也将予以奖励,并严明办案人员的保密纪律,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
(新华网记者 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