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11月12日电(记者程卓、陈键兴
据了解,委托蔡文彬提出诉讼的是厦门市祥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记者在大陆网站上查到,该公司简介中写有:"厦门市祥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对台贸易的民营企业";主要经销项目中则写有"台湾大统长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级橄榄油'(****纯橄榄油、'橄榄葵花油'、'橄榄葡萄籽油'".
律师蔡文彬介绍,其当事人*近一年陆续向大统购买食用油金额总计约1000多万元,大统油品被曝造假后,该公司进口的相关产品被大陆有关部门要求下架、回收。现要求大统赔偿回收、封存及库存产品损失约180多万元,以及商誉损失约340多万元,尚不包括目前无法确认金额的退货损失。
蔡文彬表示,大统应对所卖出产品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大陆企业可以在台湾的法院求偿。
另据此间媒体报道,台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也曾表示,两岸签署的食品安全合作协议中,针对两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订有协处机制,将由相关主管机关协处,涉及求偿也将依机制进行。
不久前,台湾大统公司被查出超过9成油品造假,除花生油没有花生成分、辣椒油不含天然辣椒外,相关油品中添加的铜叶绿素更是明令禁用于食用油中的,长期服用可能伤害肝肾。随后,台湾知名企业顶新集团旗下的味全公司也被查出向大统购买问题原料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