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起,张某等三人在合肥租了两个 冷库,专门收购别人偷来的 狗肉,而这些狗大多是被毒镖射杀。至2016年案发时,张某等人售出的“毒狗肉”销售金额达25万7千余元。据悉,这些毒狗肉主要销往合肥及周边地区十多家 饭店、狗肉馆、咸货店。日前,张某等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食品罪被移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收狗顺带卖工具
2015年7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与周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合伙在合肥市包河区老周谷堆附近租用民房设立冷库,专门收购死狗进行加工处理、冷藏后,加价对外销售,供人食用。张某负责收购,张某某负责卖和送货,周某某打下手,另外还雇了两人帮忙。
该团伙有两个冷库,一个位于胡大郢某民房,一个位于巢湖支路上。“每天天快亮的时候开始收狗,早上大概8点多结束,有很多专门偷狗的人来卖狗。”张某交代,为了便于收购毒死的狗,他们还在冷库中放置弩、毒针等作案工具,销售给卖狗的人。这种针管长约10公分,针头很细,药水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成分,“这药水打到狗身上,有的直接死亡,有的会昏迷不醒。”
2016年10月11日,储存在冷库中的1万多斤狗肉被公安机关依法查扣。经抽样检测,从其冷库中抽取的20份狗肉样品中,有8份检出氯化琥珀胆碱成分。据悉,这些狗肉主要销往合肥城区十几家饭店、狗肉馆、咸货店以及长丰和肥西上派的两家饭店。
一年获利八万元
至案发时,张某等人售出有毒、有害狗肉的金额计257000余元。据张某某供述,冷库平均每天进货量在400斤,出货量在200斤左右。夏天一般是4元/斤收,卖8元/斤;冬天是4元/斤收,卖16元/斤左右。对外销售狗肉时,需求量少的就送货上门再现金结算,需求量多的就让对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一年之内,冷库盈利近8万元,3人和冷库房东每人分得约2万元。
此外,张某还在其冷库里代销他人放置的弩和毒针,光毒针就卖出1000多根。2016年5、6月间,为张某等人供货的谢某某先后3次骑车携带弩和毒针等工具,来到合肥市瑶海区隆岗路与滨河路交口附近、铜陵路与裕溪路交口附近,将附近3户人家饲养的3条黄狗射杀,这3条毒死的狗均被卖给了张某。案发后,侦查人员从谢某某的住处查获了弩1把、毒镖130支,被查扣的毒镖中均检出氯化琥珀胆碱成分。
毒狗肉危害不小
据了解,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前科累累。现年40岁的张某曾因犯票据诈骗罪,于1999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因犯抢劫罪,于2012年11月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因涉嫌盗窃罪,于2016年6月14日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该局监视居住。
31岁的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16年6月14日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37岁的谢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2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因涉嫌盗窃罪,于2016年6月15日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该局监视居住。日前,张某等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移送至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农业大学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不法分子用来射狗的毒镖含有氯化琥珀胆碱,这是一种神经毒素,可致呼吸肌麻痹,“如果这样的狗肉吃多了,肯定对人体有害。主要是对人体的中枢神经有损伤,轻微的会出现恶心、心跳加快、呕吐,严重的还会发生休克,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