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欺诈,判决被告退一赔三。
早在2015年7月,彭女士从天猫商城的费列罗官方旗舰店 购买了576粒装的意大利进口费列罗巧克力4盒 作为结婚糖果,网店对外宣传称该产品为原装进口。当彭女士收货后,发现所购巧克力是在上海一家公司进行的分装,随即便向上海市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彭女士:等了好几个月,工商给我来电话说处理完了。处理完了我肯定想知道调查结果是什么样,然后他给我说必须要申请政府公开(信息。
彭女士按照要求申请信息公开,拿到了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上明确表示该网店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并作出了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六万元的行政处罚。彭女士拿着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找到网店,希望解决自己的问题。
彭女士:他们就说你这件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工商已经处理完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彭女士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开设该网店的上海某贸易公司起诉至渝中区人民法院。
彭女士: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他们也一直都是采取回避的态度,因为法官要给他打电话,让他来开庭,但是他一直都是不接电话或者是挂电话。法官通知了很久,但是他都一直没有来。
在被告缺席情况下,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认为该网店以国内分装巧克力冒充进口原装巧克力的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判决销售商退一赔三,即退还货款4752元,并三倍赔偿货款14256元。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颜莉丽:本案当中,这个经营者,就是网络平台的销售商,他向消费者提供的这个信息有失偏颇,不是很真实。本来是分装产品,但是他在宣传的时候号称其是原装进口,这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一个欺诈。
主审法官表示,在此案中并不涉及食品质量的问题,如果食品质量本身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颜莉丽:经销商或者生产商提供的食品有质量问题的,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的,应该是十倍赔偿。
对于网上购物遭遇消费欺诈,法官表示要尽量保留好相关的电子证据。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颜莉丽:保存好自己的电子发票,网络销售的凭据,还有就是跟商家经营者进行沟通、协商沟通的一个电子截图屏幕截图也行,并且向相关的食药监局,包括质量监督局予以举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目前,此案仍在公告上诉期,如商家不提出上述,判决将在今年3月14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