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元宵节即将来临。为了让居民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放心的元宵佳节,首都工商提醒您欢度元宵佳节时,切记勿忘
消费安全。
欢度元宵佳节,勿忘消费安全
1、*好到正规商场、超市、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质量稳定的品牌元宵、汤圆,认清品牌避免购买假冒或仿冒商品。
2、要购买标识齐全的元宵、汤圆,如合格的食品标签上应注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配料表、净含量、保质期、“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储藏方法等。
3、购买袋装元宵、汤圆时要仔细察看外包装,选择那些密封完好、无黏结、无破损和变形的汤圆食品。
4、在购买散装元宵、汤圆时,要注意查看颜色外观是否新鲜,应选择有“标识牌”且“标识牌”内容完整以及标注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5、在选购降价、促销等“低价”元宵、汤圆时,应注意查看是否属于临近保质期食品,切勿贪图便宜,价格过低的商品不要购买。
6、注意索要和保存购物凭证,以便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
欢度元宵佳节,勿忘消费安全
1、禁止自带酒水。以禁令形式拒绝与消费者就酒水问题协商的,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2、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消费者到餐厅就餐,与餐饮企业等于签订了一份就餐服务合同。为消费者免费提供餐具,是餐厅应当履行的义务。
3、包间*低消费XX元。这一条款客观上是在“强制消费者接受不需要的商品(菜品,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4、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度数全额收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消费者减少订席数量且未如约告知的,餐饮企业收取必要的违约金是合理的,但不应超出合理限度。
5、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餐厅丢失财物应当先对其具体责任合理界定,如果消费者对财物丢失有责任的,要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餐饮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就不能免除相应责任,那么使用如“概不负责”或“后果自负”这样**化用语,就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6、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餐饮企业不得以消费者不听建议自带部分食品为由,免除其在全部就餐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义务,更不能剥夺消费者依法投诉的权利。
如您用餐服务发现以上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可拨打工商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 “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