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东莞一大批中小超市经营者,正在遭遇一批“职业打假人”的恶意打假,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打假行为难逃“作假打假”的嫌疑,商超经营户们深受其害,“如果私了,则会让这帮人气焰更嚣张,假如不理会,闹到 监管部门,***可能会被罚5万元”。有商超经营户表示,他受罚被栽赃的可能性较大。职业打假存在“栽赃”一说,获得大朗食药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证实。
今年8月5日,工商总局官网挂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送审稿》再次强调职业打假人或许不受法律保护,也再度为职业打假人这个特殊群体敲响了警钟。
个案
有商超连续被投诉13次
A
万佳华超市
4男子买到发霉绿豆饼
大朗沙步。前天中午的万佳华超市显得比较冷清,店员们不时在食品区摆弄,或者查看标签,“每一次遭遇,既是经验,更是教训。”万佳华超市负责人李填鑫,面对“职业打假人”这一话题时发出感慨,过去4个多月,万佳华至少被恶意投诉了13次。
**次是6月16日,万佳华超市来了4名年轻男子,看上去和周边工厂的员工打扮没有太大区别,他们分头在超市食品区,各自买了两到三块钱的散装绿豆饼,称重买单后出门而去,仅过了10余分钟,4人全部折返,都称自己吃了绿豆饼后肚子疼痛,“他们说绿豆饼发霉。”万佳华超市的店员发现,对方拿回来的绿豆饼里,确实能找到霉块。
“但是我们再回去查看店内的绿豆饼时,看不出任何异常,更不要说发霉的饼干。”对方要求万佳华赔偿每人1000元,“一下子懵了,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经过协商,由绿豆饼的供应商赔偿800元,“4个人各自拿了200元,啥事没有就离开了。”
事后再回想此事,李填鑫总觉得不对劲,“4个人一起进超市,却各自只买一点点,出门后再回说饼干是坏的,有没有掉包呢?”
时隔不久,万佳华超市又发生一起类似事件。这次是一名胡姓顾客在超市购买了一盒“铁观音”,他以过了保质期为由索赔1000元,“一小盒茶叶,售价15块钱,有个疑问是,全部茶叶都在保质期内,唯独他拿过来的就超出了保质期?”通过协商,李填鑫赔了胡某700元。
事后,李填鑫才意识到,他遇上了一群“职业打假人”。
B
源源超市
火腿肠过期被罚5万元
相比万佳华,位于大朗黄草朗的源源超市,**次与“职业打假人”过招要晚一个月。
“7月份的**,大朗食药监部门接到投诉,说我们卖的金锣火腿肠有问题,经过检查,他们在火腿肠区域果然找到了几条过期的火腿肠。”源源超市的老板张贵源对那次被查无话可说,“那批次火腿肠明明已经全部退回给了厂家,*后怎么还剩下几条在货架下面?”
东莞食药监局大朗分局根据《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源源超市作出5万元的罚款。
由于资金压力,张贵源提出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获得食药监局同意,从7月25日缴纳首期罚款开始,以每月10000元的还款进度到11月15日前缴纳完毕,“目前还欠10000元罚款呢!”
被罚款5万元的,还有大朗新马莲村的正亿百货。“我们的问题是出在饮料上面,涉事的是可口可乐旗下一款名叫水动乐的饮料,其实早在5月份我们就清理过一次,*后又怎么会出现在货架上,是个谜!”正亿百货宋姓负责人表示,由于监管部门现场“人赃俱获”,也只能接受处罚,“食药监局按照*低罚款标准,罚了5万元。”与源源超市一样,正亿百货的罚款也是分期付款。
万佳华超市也曾因投诉引致食药监人员上门检查。针对万佳华超市的投诉,主要涉及口香糖、火腿肠、榨菜、蛋黄派、腊肠以及调味品等多种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投诉的理由均是“过了保质期”。9月21日,大朗食药监部门派了两人前往万佳华检查,“他们不仅检查了被投诉的食品,食品区的所有商品都仔细摸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过期食品。”李填鑫出示了食药监部门那次检查过后留下的现场笔录,这份文书显示,万佳华超市由于“未能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被食药监部门处以“警告”处罚。
针对超市的投诉似乎没完没了。
李填鑫表示,今年6至9月间,万佳华至少被投诉过13次,包括通过私了解决的投诉。
“我这个数量根本不算多,据说被投诉近百次的都有。”投诉一旦查实,则意味着*低高达5万元的罚款,李填鑫表示,所以大多数商超百货经营者,一般都会选择与投诉人私了处理。
C
好又多
顾客买到过期货被迫私了
大朗黄草朗好又多超市的经营者江某,此前曾因为一桶方便面,赔了顾客1000块,“他们拿过来的方便面,我们超市之前确实有卖,但这盒方便面,很难说清楚是不是我们超市卖出去的方便面。”江某*终选择私了,“不想把事情闹大。”
大朗洋坑塘的新南洋百货,至今仍有多宗投诉在东莞市食药监局大朗分局尚未“结案”。“套路基本相似,都是先买东西,离店再返回,说买了过期食品,吃了肚子不舒服,紧接着提不低于1000元的赔偿要求。”新南洋超市的负责人寻先生称,如今在大朗,几乎没有不中招的超市,这一说法获得不少商超经营者认同。
冲突
商超经营户组建多个反“职业打假人”群
“赔钱罚款,劳心劳力,关键是自己确实卖了过期食品,也就罢了!”采访过程中,不少商超经营户均表示,“钱赔得不明不白,罚款也不是心甘情愿。”
以大朗为中心,包括塘厦东坑清溪等多地的商超经营户组建了微信群,包括“东莞商超联盟”、“东莞商超会员群”等,均是以反“职业打假人”恶意打假为主题的微信群。
东莞商超经营者与东莞“职业打假人”两个群体形成对立状态。
*大的冲突发生在今年10月份。
*先与“职业打假人”正面对抗的是大朗洋坑塘的新南洋超市。“大概是10月初的**,店里来了几个人,买了回头客面包,刚一转身就回到超市前台,说过期了。”新南洋超市相关负责人熊先生称,对方非常老练,对食品安全法了如指掌,并威胁店方,“不赔钱就向食药监局举报。”熊先生用手机拍下索赔者长相,并发布到“东莞商超微信群”,一眼就被群内多人认出,“他们都自称是受害者,叫我先稳住这帮人,”熊某说,当晚近100家经营户一下子从塘厦、清溪、常平、东坑等地赶过来,“就是他们,都说被这几个人敲诈过,对方看情况不对,赶紧报了警。”有知情人表示,当天要不是派出所民警过来维持秩序,那两人势必会被挨打。
仅仅过了几天,同样的情况发生在正亿百货。“一共进来了4人,买的东西是散装茶树菇,买单之后就说过期了,扬言不赔钱就举报。”负责人宋先生也暗中偷拍对方样貌,并发布在微信群,“这次又从周边镇街赶过来几十名受害者,这过程中,有人动了手,好在警方及时出警,否则这4个人也会很惨。”
正面激烈的冲突也曾发生。10月25日,自称是职业打假人的冯某,举报长安上沙一家超市销售违禁食品,经相关部门协商,他获得1000元赔偿,刚出门就遭到多人袭击,冯怀疑是超市业主所为,超市方否认,目前警方仍在调查中。
吃过几次亏之后,李填鑫专门把整个卖场里的货品定期清理,安排几名售货员每天排查,不让过期食品存在,做好进货日期登记,一旦出现临期货物,通知厂家尽快处理。
“自己做得再好,都防不胜防,我相信这里面一定有掉包行为。”李填鑫回忆,11月15日下午6点,超市食品区出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他在火腿肠货架上翻找了一会,被我们从监控发现,走过去看究竟时,他跑了。”事后,李填鑫和店员们在货架底下找到一条过期了的双汇火腿肠,他们马上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东莞市食药监局大朗分局。
群体
东莞活跃数百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活跃在东莞,已经不是秘密。通过Q Q界面搜索“东莞职业打假群”,能发现近20个Q Q群。
“职业打假,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的暴利行业。”这是东莞一个职业打假群的简介。有知情人士表示,东莞至少存在上千人从事这一行业。
长期在长安活动的“职业打假人”周某估算,他在长安认识的同行不下10人,估算东莞应该有几百人。
“我从去年9月开始进入这个行业,是被人带入行的,觉得收入还比较可观。”周说,入行初期,他买了很多法律书籍,重点研究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东莞的职业打假人一般分两个领域,一个是商品质量,对应的是消法,一个是食品安全,包括非法添加和过期食品,我主要是后者。”周某表示,这项职业有时也充满着危险,“这次发生在大朗的事件,被围殴的当事人是我朋友。”周说,有好几次他与对方协商时,往往要防止对方使用暴力,“每次都是找好协商点的出口,拿到钱就跑。”
东莞的职业打假人经常会在群里进行“经验分享”。“比如怎么对付不作为的监管部门,比如近期的打假动向。”
对于“掉包打假”,一职业打假人回应“之前听说过这些招数,不过我从来不敢,超市里到处都是探头,一旦被拍到,就是敲诈勒索的铁证,犯不上冒这个风险。”
收入
月入十万少见两万可能有
周某称,“职业打假人”的收入来源主要是获得商家赔偿,途径有两个,一是通过现场索赔,二是通过法院起诉,“直接索赔会快很多,如果通过法院起诉则要走很长的程序,胜诉获得1000块赔偿,但还要付出几百元的成本,比如车费,印刷费。”
周某解释说,他所打击的食品违法,每一单能赔到手的就是1000元。
东莞另一职业打假人王某宇索赔的方式,主要通过向法院起诉。“从去年到现在,少说打了100多场官司,但是胜诉的并不多。”王某宇表示,专业打假以来,确实赚了一些钱,但捐了不少出去。“根本没有网上说的月入十万那么多,好的时候一个月有两万收入,大多数时候也就几千块钱。”周某说,下一步他还会继续在食品领域打击违法行为。有业内人士称,他们一般选择中小商超,因为相对大超市中小商超漏洞更大。
*让商超经营者们感到苦恼的是,食药监部门的奖励机制,“打击制假售假或真正的过期商品,我们举双手赞成,有关部门奖励举报者,我们也支持,就怕有些人故意掉包,让我们损失惨重。”正亿百货经营者称,他们不欢迎不怀好意的举报者,“一次罚款50000元,他们能提5%,肯定会让这些人趋之若鹜啊”。
说到奖励,周某称食药监部门确实有举报奖励,“长安这边每一单是1500元,但很难到手,至少他至今没有拿到过一笔。”
法律边缘
以营利为目的打假 将不再受保护
抛开掉包一说,单说“知假买假”这一行为,让职业打假人这一职业备受争议。
今年8月5日,工商总局官网挂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有专家认为,这意味着如果这个《条例》出台,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将不会再受到法律保护,卖方如果能够证明买方不是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而是以营利为目的,买方将不会得到赔偿。
对于这次征求意见稿,一种观点认为,职业打假人不宜“一脚踢出去”,他们的存在是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目前的职业打假人,已经把打假作为一种可以市场化、资本化、盈利化、谋利化的手段和方式,有的甚至是“假打”,失去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本意。
短短几年时间,职业打假经历了不合法、合法再到不受保护的过程。而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送审稿》再次强调职业打假人或许不受法律保护,也再度为职业打假人这个特殊群体敲响了警钟。
部门
职业打假人紧盯处罚奖励
在回应食品安全领域的职业打假现象时,东莞市食药监局大朗分局副局长唐舜昌表示,2012年,大朗就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出台了奖励政策,每宗奖励处罚金额的1%,*低300元。“获取奖励**必须是实名举报的有效投诉。今年以来,大朗已发放举报奖励6宗,还有部分有奖投诉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部分”职业打假人“对同一违法行为会通过不同人不同途径进行重复投诉。”唐副局长称,他们一般会把同一案源合并处理,根据大朗奖励政策,同一案源只奖励*先投诉人。
职业打假人有时候会对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一些干扰。“根据相关政策,对于部分事实尚未调查清楚的投诉,我们是可以申请延期回复的,但职业打假人不知道,就会认为监管部门工作不力,再者是双方对法律认识方面的不同,他们觉得这个事情应该适用于这条法律,但现有证据却无法支撑。”唐舜昌表示,对于投诉事实,他们会依法依规地行使行政职权。
至于职业打假人“掉包”打假的行为,确实在大朗有发现过,相关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侦查审理。唐副局长表示,作为监管部门,他们会依法依规保护职业打假人和商家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打假造假行为,他们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针对大朗近期出现商超经营者与职业打假人之间的冲突,食药监大朗分局呼吁,商家要合法规范经营,并且要学会合理取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完善进出货台帐,在经营场所安装监控视频,延长视频保存时间,加强退换货区管理等。同时在招聘人员时一定要认真甄别,“这里面可能会有人假借应聘打埋伏,内外勾结,做好里面的事情后突然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