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3日, 江西省 食药监局发布《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报了6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 饮料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 监督 抽检产品类别涉及4类食品(饮料、调味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共134批次,其中不合格6批次,涉及饮料、调味品、蔬菜制品。
4批次饮料不合格,其中3批次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江西雄峰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库润岩饮用天然矿泉水(规格18.9L/桶 生产日期2016-3-23,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铅山县鹅湖长寿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鹅湖岩天然山泉水(规格18.9L/桶 生产日期2016-5-30,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余干县铭日矿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铭日蓝带***天然矿泉水(规格18L/桶 生产日期2016-5-16,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上饶县甘甜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甘甜天然饮用水(规格17L/桶 生产日期2016-5-28,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
据了解,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1批次田螺辣酱检出防腐剂超标
江西省丰城市三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共田螺辣酱(规格200克/瓶 生产日期2015-10-28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为1.5。
防腐剂是指一类加入食品中能防止或延缓食品腐败的食品添加剂。按照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反映出企业可能忽视了混合使用防腐剂时对其使用量的控制。
1批次井冈山笋心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南昌市正味贸易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声耀牌井冈山笋心(规格300g/袋 生产日期2015-10-20,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江西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