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 谁来保障?

百检网 2021-11-15

  央广网北京7月1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今年10月施行,将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随着“互联网+”和移动APP的快速发展,通过移动客户端叫外卖,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然而,在方便订餐的同时,网上订餐质量、无证经营、卫生状况差等问题也随之冒出。网络订餐为何频频发生问题?新规出台会对产业起到怎样的作用?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络订餐发展迅速,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

  随着网络和社交平台的迅速崛起,网络外卖订餐为大家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新选择然而,频繁出现的证照不全、环境脏乱差、食物不卫生等食品安全问题却让用户备受困扰。

  河南的市民曾女士经常使用手机APP订餐,她表示餐品味道倒是其次,*让她堵心的就是外卖食品的卫生状况。曾女士说“菜里边有东西啊什么的,比如说头发啊,夏天有苍蝇啊什么的!有时候特别急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比如说头发吧,就认了。不能说弄个私房小厨,你就开始卖了,对消费者也是不负责任的。”

  记者调查发现,像曾女士所说的私房小厨等标榜自制美食的商家,在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APP上不在少数,这些商家大多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行业相关证件。除了卫生状况得不到有关部门监测外,有些甚至没有实体店。

  饿了吧外卖商家好食客中式快餐老板李先生说:“我们是快餐公司,配送的,没有当场吃饭的地方。”李先生说上线近一年来,外卖生意一直不错,订单也非常可观,这样不但可以节省开店成本,还可以免费打广告,一举两得。

  当被问及有没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时,李先生表示,他们和这些外卖订餐平台合作较早,以前是不需要提供这些证件的。他说:“没有,我不知道,以前行,现在不行了。”

  业内人士介绍,在手机订餐平台刚开始普及的时候,各种的订餐软件以较低的准入门槛达到扩张的目的。而为了完成工作量、拿到提成,一些订餐平台的市场经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美团市场部负责人丁先生说:“确实是我们销售急于出业绩,上了一些资质不是很全的,大概是有几家吧。外卖这块我们是比较新的业务,前期我们确实也做的不太够。”

  目前手机订餐平台只是靠顾客举报,对于食材的来源,加工的环境,运营商更是无法全程监控。饿了么客服人员说:“只要您发现了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把这个情况进行一个记录,稍后会有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如果他确实是两证不齐全,我们会马上对他进行下线的。”

  河南省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先锋队队长郑岩介绍,手机外卖订餐属于一种新的消费形式,他说:“这都属于网络的一种消费形式,外卖这个不好监管,营业地址啊、人啊、卫生许可证啊,等等一些相关的情况可能都不配套,工商人员在市场巡查的时候根本找不到这个店,没有。不是说从往这个平台上消费者投诉了,根本就发现不了。”

  在山东青岛市目前有可提供网上订餐的餐饮单位1000多家,主要借助美团、百度、饿了么、大众点评这些平台开展订餐服务。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处处长,顾天舒告诉记者:“禁止了家庭私厨以及没有实体店的从事网络外卖,从事网上订餐或者外卖应当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申请网络经营的许可项目。绝大多数餐饮单位都是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如果发现无证无照经营的单位要进行查处,有违法所得的话,罚十倍以上。”

  针对网上销售自制食品的法律规定,黄山市食药监局食品流动科刘科长说:“网上食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预包装食品,一种就是这种自制食品,还有散装食品,那么根据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网上如果销售预包装食品,必须要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我们食药监总局发布了食品经营许可通则,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固定的店面,严禁网上销售自制食品。”

  国家食药部门颁布新规,将实施“神秘买家”制度

  记者了解到,国家食药部门日前颁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将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的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2015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已达3.88万亿元,网络食品监管面临着经营主体多、地域范围广、技术水平高、监管能力不足、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程序不明确等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监管人员将化身“神秘买家”参与抽检网络食品。

  陈谞说:“设计对网络食品通过抽样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的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帐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以顾客的身份实际上就是在还原模拟消费者现场购买的场景,可以更加真实的还原消费者所购买食品安全的状况。”

  《办法》中的抽检制度设计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购买样品到达买样人后,要进行查验、封样,在这个时间节点前需要保证一定程度的“神秘性”,商家在送货的时候不知道是送给监管部门的,对买家和相关人员神秘的购买起到了保证真实性、公正性的作用。为了保证抽样对买家的公正性,规定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的包装等进行查验,对备份样品要分别封样,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手段来记录拆封的过程。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办法》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抽检”上的义务和责任。

  《办法》还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消费者是否可以找第三方平台主张权利的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回应称:“如果由于第三方平台的经营导致的对消费者权益受到了损害,消费者可以向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第三方平台要对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要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上,去年10月1号起,号称“史上*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已经对网售食品做出了强制规定,明确在网上售卖食品的商户,必须要在经营平台处进行实名登记,同时,还要提供相关证照。许可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但记者发现,新规实施后网上三无自制食品依然横行。

  记者致电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分局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对一般的网店进行例行管理,但由于食品要求相对较高,他们则没有实际的监管权。工作人员说:“合肥市工商局没有食品监管的职能了,不能按照《食品安全法》发生什么变化,因为他是特指食品行业,本身食品行业也是前置许可的一个范围,就是你要经营食品行业要求更高,所以各项资质都要具备,食安法还是以食药监局答复为准。”

  随后,记者又向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相关情况,食品流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法实施后,各地正在积*制定相关细则,而具体何时实施,怎样实施,他也说不清楚。监管的空白,让“三无网售食品”有了生存的空间,而受伤害的无疑是广大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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