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曝光124批次不合格食品 一批次卤肉亚硝酸盐超标6倍多

百检网 2021-11-15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周伟6月30日,四川省 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第11期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信息,结果显示,在接受抽检的肉及 肉制品、蛋及 蛋制品、 水产及水产制品、 水果及其制品、 薯类及 膨化食品、豆类及其制品、 餐饮 食品等7类、1520批次食品中,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96批次,不合格样品124批次,抽检合格率接近92%。
 
  夏天是卤菜、腌菜、凉菜制品的消费高峰季节,尤其四川人有爱吃夜宵、爱点卤菜卤肉的饮食习惯,记者查阅抽检数据发现,本次公布的抽检产品就侧重在卤肉、膨化食品等方面,但抽检结果显示,这类食品的安全问题较为严重。在本次不合格的124批次食品中,卤肉就有20余批次产品不合格,是本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集中的重灾区,其中还有10批次卤肉是因为 亚硝酸盐超标导致。
 
  据了解,亚硝酸盐因具有对肉制品进行增色、防腐等功效而被广泛使用,国家规定肉制品中亚硝酸盐的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每KG,只要含量在安全范围内,不会对人产生危害,但如果亚硝酸盐超标食用将导致人体食物中毒甚至死亡。公开资料显示,消费者一次性食入0.2-0.5克亚硝酸盐就会引起轻度中毒,食入3克会引起重度中毒。中毒后造成人体组织缺氧,严重时甚至引起死亡。去年我省南充南部县就曾发生过一起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14名市民购买食用卤制鸡鸭后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后经及时治疗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但在本次抽检结果中,隆昌县代礼奎卤菜摊销售的一批次“卤猪儿”肉检出亚硝酸盐含量高达182mg每KG,高于国家标准30mg每KG的6倍多,非常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省食药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时间进行调查核实,责令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进行全面整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主体,已由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处理,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同时,省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对亚硝酸盐危害问题,业内食品安全专家也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食用卤肉时如果感觉卤肉特别红特别嫩,则要当心菜品亚硝酸盐是否超标,且除了非法添加外,部分食品中也会自动产生亚硝酸盐,如腌制肉类、刚做的腌菜、久置的凉拌菜、久煮的火锅汤等,建议消费者少吃腌菜、腌肉、腌鱼等腌制食品,喜欢吃腌制食品的人要控制好食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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