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药监局通报:两批次问题食品停售下架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关于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15批次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通报了贵州省有两批次的不合格样品,随后省食药监局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贵阳市食药监局、威宁县市场监管局、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涉案企业下达停止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据悉,通报的不合格样品分别为: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26日的黔福香屯乡麻辣香肠(检出山梨酸,标准值为不得使用、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18日的威宁荞酥(铝的残留量超过限量标准。

    省食药监局通报,今年1月11日,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至贵州黔福香食品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因该公司厂房已被拆迁,相关生产情况需进一步核实,待调查清楚后,再依法处理。经过调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遵义第二分公司共购进该批黔福香屯乡麻辣香肠120公斤,销售104.16公斤,下架15.84公斤。该公司对15.84公斤不合格黔福香屯乡麻辣香肠进行了销毁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责令改正处理,免予处罚。

    此外,此次涉及的另一个不合格食品威宁荞酥样品,经过调查发现,在生产环节贵州芦丁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生产记录、销售票据等材料,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使用了含铝的明矾。对此,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该公司生产的同批次不合格威宁荞酥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4元,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本通告的不合格威宁荞酥,辖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下达《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此外,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遵义珠海路店,以8.00元/盒的价格购进生产日期为2015/8/18的威宁荞酥30盒,销售了15盒(含抽样8盒,其余15盒退回供货商,进行销毁处理。相关部门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4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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