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代理商为牟利私制“缩水乳制品包装箱”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3月23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张晓云盒装奶,以前24盒一箱,私自印制
包装箱后,一箱只装20盒,每箱奶的数量减少,但整箱奶售价不变。近日,晋城市公安局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侦办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去年8月中旬,有市民向相关部门举报:在高平市一家印刷厂内,发现大量的“三元”“蒙牛”“伊利”等知名 乳制品品牌的产品包装箱,疑似有人利用这些包装箱造假。当年8月24日,晋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市食药监管局稽查队和高平市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该印刷厂当场缴获违法印制的品牌盒装奶外包装和手提袋共5.6万余件。
民警通过查验该印刷厂的生产销售记录,发现该印刷厂已销售这三种品牌牛奶的外包装箱和手提袋28万余件。由于印刷厂提供不出商标所有人出具的授权书,该行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由晋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立案侦查。
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王某和张某是“三元”“蒙牛”“伊利”等全国知名乳制品品牌在晋城市部分地区常温奶、低温奶制品的指定代理商,同时还是三家商贸公司的负责人,占据着晋城大部分市场份额。刘某、王某和张某私自委托印刷厂将代理产品的外包装箱和手提袋进行重新设计,制作“缩水包装箱”,比如一箱24盒的产品,更改为一箱20盒;一箱12盒的产品更改为一箱10盒……刘某等人在从厂家购进原包装规格的产品后,又私自在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库房内将原包装产品进行分拆,更换为“新”的包装后对外销售。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夏进”奶的晋城代理商吉某,让河南新乡原阳县某印刷厂印制了大量“夏进”奶制品包装,对原厂的奶制品进行二次包装。“这一举动不仅存在非常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更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进行重新包装后的盒装奶是否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晋城市食药监管局稽查队、晋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派专人到厂家进行鉴定,结果发现,这些盒装奶都是原装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只是更换了包装。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虽然生意做得不小,但是仍感觉利润空间不大,于是决定在各自代理品牌的包装规格上入手做点文章。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晋城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据悉,这是晋城市警方破获的首起“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
○支招
如何辨别“缩水包装箱”
消费者购买盒装奶,该如何辨别哪些是二次包装后的“缩水包装箱”呢?办案民警介绍,消费者可以用智能手机扫描外包装箱上的条形码和二维码。如果是原厂包装,手机上会显示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及图像;而假的包装箱上没有二维码只有条形码,有的扫不出来,手机显示“查无此产品”,有的显示的相关信息及图像与消费者看到的实物不符。此外,生产厂家在包装环节有着严格的卫生要求和工艺流程,而且使用机械化包装,包装箱非常紧密结实。而假的包装箱通常要用人工来包装,比较松散,而且纸板、塑料泡沫等填充物很多。民警提醒消费者,今后如果发现这类盒装奶更换外包装现象,要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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