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2日讯(记者杨丽今天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严格 水资源 管理”。今天上午,江苏省水利厅、南京市水利局、江苏省水利学会、江苏省水资源协会联合在南京市 荔枝广场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展现江苏及南京市推进*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加快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世界水日知识有奖问答;接受群众对水资源管理、节水方面的咨询等。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江苏即着手建立*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2年,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每年对13个省辖市和3个省管县*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全省在经济连续多年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在500亿立方米左右,实现了国家控制的目标。水资源利用效率显着提升,全省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47%和3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6%,集中式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9%,多项指标超额完成国家考核和省政府规定的目标。
近年来,江苏不断建立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体系;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省政府连续多年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列为省政府年度重点实事工程,并将节水目标列为年度重点考核任务,纳入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农业现代化等综合考核体系。目前,高淳区、宜兴市、铜山区、金坛市、太仓市、通州区、清河区、盐都区、邗江区、宿城区等10个地区已创建成为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江阴市、如皋市、仪征市等已通过验收。“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学校、社区等各类载体1299个。
江苏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进节约用水。2015年,江苏完成新一轮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将全省地表水水资源费调高至0.20-0.40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费调高至0.40-10元/立方米,并不再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初步建立差别化的水资源费征收体系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政策明确限制高耗水和产能过剩行业用水以及超量取用水;对省级以上节水型载体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水资源费,支持节水和高效用水。“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征收水资源费35.6亿元,南水北调基金1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