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 监督 管理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通告称,2015年12月,根据国家 食药总局《2015年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和 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 蜂产品、 罐头、 水果及其制品等5大类食品,共5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其中,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本次抽检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主要包括瓜子、松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7个指标。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市吉泰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咸干花生(烘炒类检出二氧化硫不符合国家标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宁河市场 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GC1512014729 | 1 | 天津市吉泰伟业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潘庄工业区一纬路与五经路交口 | 天津市吉泰伟业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潘庄工业区一纬路与五经路交口 | 咸干花生(烘炒类) | 208g/袋 | / | 2015-12-01 | 二氧化硫 ║0.115g/kg ║不得使用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2016年第6号 | 2016年2月15日 | 天津/国抽/监督抽检 | |